■ 申請資格:
大二英文免修申請僅限應屆大一學生及轉學生,其他身份學生不能申請。
免修資格之確定,應於入學當學年度完成。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。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■ 申請時間:
約每年 5-6 月份開放申請,申請日期以公告為主。
■ 語言能力檢定日期:
限入學前二年之語言能力檢定結果。(以各次申請公告為主)
■ 申請流程:
■ 申請免修之證明文件(具備下列任一種證書或成績單者):
■ 注意事項:
此「免修」審查通過後,毋須修習與「大二英文」,但仍須修習其他科目以補足畢業所需之4學分。成績單上「大二英文」註記為「免修」,無分數(亦不計入學期學業平均),學分數為0。
經審查准予免修之科目,不得申請撤銷免修。
114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。
113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之學生:取得免修資格者可免修大二英文,並直接取得學分。此「免修」審查通過後,毋須修課即可獲得「大二英文」學分(共計4學分)。然僅顯示「抵免」而無分數,亦不計入學期學業平均。
■ 歷年申請注意事項:
| 學年度 | 簡章內容 | 審查結果 |
| 114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(2024.12.6) | 請至申請頁面查詢 |
| 113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(2024.01.16) | 請至申請頁面查詢 |
| 112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 (2022.12.16) |
請至申請頁面查詢 |
| 111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 (2021.12.21) |
111學年度免修審查結果 (2022.08.15) |
| 110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 (2021.01.12) |
110學年度免修審查結果 (2021.09.23) |
| 109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(2020.02.06) | 109學年度免修審查結果 (2020.07.01) |
| 108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(2019.01.24) | 108學年度免修審查結果 (2019.06.25) |
| 107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(2018.01.04) | 107學年度免修審查結果 (2018.07.05) |
| 106學年度 | 大二英文免修申請注意事項(2017.02.24) | 106學年度免修審查結果 (2017.06.16) |